如果違反非都市土地編定使用,會受到處罰喔! 按照目前法律(區域計畫法第21條、第22條)規定,土地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會對違規行為人或使用人等,處罰新臺幣6至30萬的罰鍰,而且還要限期要求將土地變更回來作原來的使用、停止使用或是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如果再不遵從上面的規定,政府還可以停止供水、供電,甚至處以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哦。 所以,不管大人小孩都要遵守相關規定的,如果不乖都一樣要被重重處罰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