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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支持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1項、第5項延長施行期間修法案:本條例前於102年12月20日修正施行5年,為回應地方民意,落實土地正義,希再修法再延長施行期間5年。
建議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3及第15條部分條文:增列「機關」為認可訓練單位範圍,並增訂時數折算規定。
歐厝農地重劃區因現況缺少農路及排水系統,不利交通及機械耕作,擬辦理農地重劃以改善農業生產環境,惟受當地地形條件限制及地勢落差較大影響,恐增加相關負擔。
為利後續農地重劃案推動及建請相關法規修法,由縣議會歐陽儀雄議員與關嘉荣局長偕同拜會地政司司長,爭取中央提供專業意見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