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府地權字第1100099121號
附件:更正財務結算收支明細表1份
主旨:更正公告金門縣烈嶼鄉烈嶼國中周邊地區第一期市地重劃區財務結算收支情形。
依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5條。
公告事項:更正金門縣烈嶼鄉烈嶼國中周邊地區第一期市地重劃區財務結算收支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