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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
一、修正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其新增或修正內容如下: (一)土地鑑界(限非再鑑界者)。 (二)土地分割(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三)土地合併(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四)土地坍沒(限全部坍沒者)。 (五)界址調整(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六)調整地形(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七)建物分割(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八)建物合併(限同一所有權人且無他項權利者)。 (九)建物滅失(限全部滅失者)。 (十)位置勘查。 二、修正非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其新增內容如下: (一)建物基地號勘查。 (二)建物門牌號勘查。 (三)位置勘查。 三、修正之全程網路申請及非全程網路申請測量項目,自115年7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