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記名義人之姓名或名稱空白、缺漏或僅有一字,或姓名與戶籍所載有同音異字、筆劃錯誤,或認定與土地登記簿所載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有疑義。 二、登記名義人之登記住址記載空白、無完整門牌號、與戶籍記載不符。 符合上開情形之一者即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