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疫優先,證照效期延後 發佈日期:110-05-19 資料來源:內政部 點閱次數:170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證照效期展延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 地政士開業執照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有效期限為110年5月至8月 延展至110年9月1日 並應於期限內完成換證 地政局關心您的權益與安全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