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辦理繼承之土地已經被地政機關列冊管理,還可以辦理繼承登記嗎? 發佈日期:100-08-30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592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在列冊管理15年期間內仍可隨時向地政局申辦繼承登記。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