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出售土地時,是否須申報土地增值稅及繳納印花稅? 發佈日期:100-08-30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87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政府出售土地時仍應依規定申報土地增值稅,另依印花稅第6條規定得免納印花稅。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