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權狀不見了,該如何申請補發? 發佈日期:100-08-30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118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如為本人親自辦理,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逕向地政局收件窗口申辦,並繳交權狀費用,每張八十元。 如為委託代理人代辦時,請檢附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印鑑證明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逕向地政局申辦,並繳交權狀費用,每張八十元。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