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判決確定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申請,是否雙方當事人須會同申請?如何申辦? 發佈日期:100-08-30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253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1.法院判決確定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係屬單方申請之案件,無需雙方會同申請。 2.當事人檢具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及法院判決及判決確定證明文件、稅款繳納或免納證明文件及申請人身分證明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辦登記。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