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或房地連件案件如何申報? 發佈日期:106-10-07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692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土地買賣移轉登記案件於申報登錄時,交易總價填寫0,土地相關資訊仍應申報,並於備註欄內註明「土地、建物分次登記」。如土地買賣移轉登記案件由多位權利人併同申請,於申報實價資訊時,則比照辦理。 建物買賣移轉登記案件部份,申報登錄時應勾選「土地+建物」或「土地+建物(+車位)」,並就土地、建物及車位之相關資訊及成交價格予以申報,以利屆時對外提供查詢。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