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狀換給(含重測、重劃後權狀之換領)如何辦理?應備那些文件? 發佈日期:100-08-30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960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所有權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權利書狀至地政事務所簡易案件單一窗口櫃台辦理,1小時內即可取得新權狀。若委託他人辦理者,另應攜帶代理人的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