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祖父母如欲贈與不動產予未成年子女,是否得由未成年子女之父或母單獨一方為其法定代理人申辦贈與登記? 發佈日期:100-08-30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108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依民法第1089條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應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除父母之一方已死亡或父母離婚者,始得由有監護權之一方單獨行使之。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