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塗銷45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未定有期限地上權,要檢附哪些證明文件? 發佈日期:105-07-28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91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一、地上權人在該土地上確無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土地複丈成果圖(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勘測)。 二、足資證明地上權人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之文件。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