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國人取得土地應檢附之相關文件為何? 發佈日期:105-07-27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41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二)土地權利變更之權利人及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三)買賣移轉契約書。(四)繳稅或免稅證明文件。(五)互惠證明文件(已列入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之國家者,得免附)。(六)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如屬非都市土地者免檢附)。(七)土地所有權狀。(八)授權書(如本人不能親自申請,須加附授權書)。(九)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