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籍清理條例第32條所稱「登記名義人之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所指為何? 發佈日期:105-07-28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81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一、登記名義人之姓名或名稱空白、缺漏或僅有一字,或姓名與戶籍所載有同音異字、筆劃錯誤,或認定與土地登記簿所載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有疑義。 二、登記名義人之登記住址記載空白、無完整門牌號、與戶籍記載不符。 符合上開情形之一者即屬之。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