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內政部與財政部合作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

一、緣起

依國家發展委員會109年8月「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110年-114年版)」第肆章計畫,重點工作為「地方稅智慧線上服務」以及「資料跨域整合透過跨機關資料交換平臺與資料傳輸通道,將不動產移轉作業連成一線,提升整體申報流程,促進稅務、地政機關及金融輔助業者之資料流通。」,為達成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應跨機關推動不動產移轉作業相關資料之介接。爰協調地方稅務局、國稅局與地政事務所等3個不同職權之行政機關,透過稅務資料之傳送介接,達成不動產移轉業務之流程整合。

二、實施範圍

(一)地方稅-111.7.1施行

民眾完成網路申報地方稅作業後,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得免附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完稅資料之紙本文件。

透過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稅務資料之介接連結,由地政審查人員線上確認是否已完納地價稅及房屋稅,地政整合系統將自動回饋不動產移轉登記案件之辦理狀態,供民眾於「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查詢地政機關辦理進度。

(二)國稅-112.10.1施行

地方稅務局接收國稅局傳送之贈與稅及遺產稅證明書,除將贈與稅證明書傳送至地政系統外,另執行遺產稅證明書之地價稅、房屋稅查欠作業,連同遺產稅證明書將查欠結果一併傳送系統,地政事務所即可透過系統線上查驗。

三、申辦流程

(一)線上報稅

1.申報地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

2.申報國稅(遺產稅、贈與稅):財政部稅務入口

(二)線上繳費:網路繳稅服務tax online

(三)線上確認完稅: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

(四)至地政登記機關送件:臨櫃或透過數位櫃台

四、政策效益

(一)實施前

一般民眾辦理不動產移轉申辦作業須往返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地方稅稽徵機關、國稅局、金融機構等單位填寫資料請領相關證明文件、報稅、繳納相關稅費。因所須文件分屬不同機關,需來往奔波於各行政機關,申請程序繁瑣。

(二)實施後

與地方稅務局及國稅局合作,以資訊系統進行跨地政、地稅、國稅進行資料交換、查調。民眾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時,由於系統已與地政司介接查調土地建物地籍資料,故民眾可直接於線上查詢並自動匯入申報系統,免手動登打及臨櫃查調資料;地政人員可於地政整合系統接收稅務機關介接之具職名章繳款書、繳款明細表及相關稅務申報資料等,進行完稅資料查證,由系統產製已查欠後之電子職名章繳款書,免再以電話或傳真向稅務機關查詢,民眾免再親自臨櫃辦理查欠作業;此外,進一步推行至贈與稅及遺產稅等國稅申報資料之介接,及線上查欠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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