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李清化君依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之3規定申請雷區規範內之土地返還所有權登記,依法公告周知,徵詢異議。 發佈日期:112-03-27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15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詳如 業務專區>雷區土地專區(https://land.kinmen.gov.tw/Topic/topic_list?id=134)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