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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線上聲明3步驟 讓民眾省時免奔波

為提升辦理不動產登記便利性,內政部自109年起推動線上聲明,民眾只需憑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台(https://dc.land.moi.gov.tw)進行「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再於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土地登記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幫民眾節省來回奔波的時間。
金門縣地政局表示,由於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為確認當事人之身分及真意,以往在申辦不動產登記時,除了契約書等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已依法公證、認證或地政士簽證,或另檢附當事人印鑑證明外,否則登記義務人需親自到場,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核對身分。現配合智慧政府推動,內政部建置線上聲明措施,民眾只需線上登錄資訊,即可取代申請印鑑證明或需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之不便。另因應經濟部實施「無印章之公司登記文件」政策,公司法人也可透過工商憑證進行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毋庸再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有公司大小章之登記表。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三步驟:

1.當事人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於「數位櫃台」網站進行身分核對並登錄資料。

2.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核對當事人身分後進行驗證。

3.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地政局送件申請登記。

 

使用上如有疑問,歡迎逕洽金門縣地政局082-321177轉63126楊小姐。

轉載金門日報( 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541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