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內政部修正「不動產經紀業備查申請書及應附繳文件一覽表」,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111年1月5日以台內地字第1100267539號令修正發布,其修正內容為新增備查項目:變更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檢附修正令及「不動產經紀業備查申請書及應附繳文件一覽表」各乙份供參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檔案格式 更新日期
內政部111年1月5日台內地字第1100267539號令及一覽表.pdf 195kb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