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內政部公告修正「全程網路及非全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及其實施日期」

一、「全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及其實施日期」前於110年7月26日公告,並自110年8月1日起實施。

二、本次修正全程網路申請項目,新增內容如下:

(一)更名(限經公司法人登記機關變更有案,且提供公司登記表掃描檔或地政機關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

(二)住址變更(限經公司法人登記機關變更有案,且提供公司登記表掃描檔或地政機關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

修正之全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自110年12月1日起實施。修正公告詳如附件檔案。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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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報-「全程網路及非全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及其實施日期」.pdf 194kb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