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期間不動產登記逾期 將扣除登記費罰鍰 發佈日期:110-06-02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825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地政局提醒本縣轄內不動產登記案件,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自110年5月19日起提升疫情警戒至第3級期間,視為不可歸責申請人事由,受理計算登記費罰鍰時將主動予以扣除。 轉載金門日報 https://www.kinmen.gov.tw/News_Content2.aspx?n=98E3CA7358C89100&sms=BF7D6D478B935644&s=97374031D2011316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