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金門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標準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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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修正「金門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標準第五條」公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二條
三、草案:金門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標準第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條文。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新聞紙之日起14日,以書面向本府陳述意見或洽詢,其聯繫方式如下:
(一)承辦機關:金門縣地政局
(二)地址: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3號
(三)電話:082-321177#63126
(四)傳真:082-326291
(五)電子郵件:wa177063@mail.kinmen.gov.tw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檔案格式 | 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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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pdf | 410kb | ||
金門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odt | 6kb | odt | |
金門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標準修正對照表(直式).docx | 23kb | docx | |
金門縣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收費標準修正第五條條文(草案) .docx | 18kb | 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