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更名登記時,應否為已依法登記之募建寺廟或法人? 發佈日期:105-07-28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774 依地籍清理條例第34條規定申請更名登記之寺廟或宗教團體,應為已依法登記之募建寺廟或法人。 回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