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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間公寓(位於5層樓的第3層),可不可以保留土地,只拿房屋去向銀行抵押貸款或贈與給我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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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之建築物,其區分建物與基地具有一體性,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分開設定抵押權或贈與(出售、交換)。且共有部分(即俗稱公設),亦不得單獨設定抵押權或贈與、出售、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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