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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將應發給(還)的權狀及文件郵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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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縣地政局提供登記及測量案件辦畢郵寄到家之服務。 2.申請人需事先完成下列程序:  (1)申請人於收件時,填寫郵寄到家申請單並簽章。  (2)申請人於地政局提供之信封上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郵遞區號、並貼足「雙掛號」郵資。  (3)申請案件如有隨案申請謄本須先繳清謄本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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