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地籍異動即時通」?申請資格及方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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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籍異動即時通」提供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於 土地或建物之所有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假扣押等登記案件,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自動通知義務人。 土地或建物之所有權利被申請查封、假扣押及書狀補給登記案件,於辦理「收件」、「異動完成」時,系統分別自動通知權利人。
(2)申請方式及資格:
A. 臨櫃申請:由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向任一地政事務所提出,如所有之土地或建物分屬不同直轄市、縣(市)之地政事務所管轄時,申請書請以同一直轄市、縣(市)為單位分別填寫,並由其中任一地政事務所轉送其他管轄地政事務所受理。
B. 網路申請:以登記名義人之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內政部地政司建置的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