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務

建物實施建築管理後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如何申請?應檢附之證件為何?

  • 發佈日期:
  • 資料來源:
  • 點閱次數:974

1.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應先向地政局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俟測量完竣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後再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2.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應提出使用執照或依法得免發使用執照之證件及建物測量成果圖。 3.區分所有之建物申請登記時,如依其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協議書所蓋印章與登記申請書權利人印章相符,免附印鑑證明。 4.申請人非起造人時,應檢具移轉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