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所有權狀押在債權人那裡(被老婆扣留),拿不回來,可不可以申請補發? 發佈日期:100-08-30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590 對於「書狀補給」登記的受理原因,只限於有「滅失事實」之情形,如果所有權狀被第三人扣留,權狀並沒有滅失,所以不符合申請補給之要件。 回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