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建物門牌號變更應檢附那些文件?其規費如何計收? 發佈日期:100-08-30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413 由建物所有權人提出申請。辦理時應檢附: 1.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申請書。(本局提供或網站下載) 2.建物門牌號變更證明文件(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3.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4.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規費計收如下:建物門牌號勘查費,不論面積大小,以每建號新臺幣400元計收。 回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