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類別 全部 地籍清理 地政資訊 土地登記 地價 土地測量 區段徵收 市地重劃 外人地權 土地徵收 實價登錄 市價徵收 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塗銷45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未定期限地上權,經公告期滿無人異議,辦竣塗銷登記後,地上權人或其繼承人始主張其權利時,應如何處理? 本縣轄區內45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未定期地上權於清查公告後,如地上權人認其非屬地籍清理條例第29條規定應清理之範疇,可否請求塗銷該地上權其他登記事項欄之註記,如何申請? 地籍清理條例規定應清理之土地權利類型為何?分別於何時公告清理? 地籍清理主要程序為何? 地籍清理清查公告之辦理單位為何?公告期間多久? 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如何得知土地是否為地籍清理之清查對象?政府是否會主動通知權利人? 哪一類土地要辦理申報?受理申報單位為何? 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申請登記之受理期間為何?若逾期申請登記,地政局是否會受理? 地籍清理相關登記案件,地政事務所是否須辦理公告?公告期間多久? 土地權利關係人於公告期間提出異議,地政事務所應如何處理? 上一頁12345678910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