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不動產經紀業備查申請書及應附繳文件一覽表」,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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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1年1月5日以台內地字第1100267539號令修正發布,其修正內容為新增備查項目:變更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檢附修正令及「不動產經紀業備查申請書及應附繳文件一覽表」各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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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111年1月5日台內地字第1100267539號令及一覽表.pdf 檔案格式:pdf | 檔案大小:195kb| 更新日期: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