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不動產實價登錄7/1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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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實價登錄新制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為提升資訊正確性,新制將原來申報責任由權利人單獨辦理改為買賣雙方共同申報,且需提前在買賣登記案件送件時一併申報,地政局提醒買賣雙方及地政士業者注意,買賣登記案件送件日期在6月30日以前者,仍依原規定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交易資訊,7月1日以後辦理的買賣登記案件,則應適用新規定於登記收件時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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