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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延長跨直轄市、縣(市)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項目試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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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

地政便民服務更升級,鄉親可就近於本局或全臺各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下列登記案件:

()10971日起實施之登記項目:

1.住址變更登記。

2.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3.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

4.門牌整編登記。

5.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6.預告登記。

7.塗銷預告登記。

()原訂自10971日至113630日試辦之下列登記項目,延長試辦至1141231日:

1.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或義務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

2.抵押權塗銷登記(以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3.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以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為限)。

附件檔案
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項目.png 檔案格式:png | 檔案大小:505kb| 更新日期:2024-06-21
台內地字第1130262534號.pdf 檔案格式:pdf | 檔案大小:117kb| 更新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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