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本府辦理106年度古崗村段、后湖村段等地籍圖重測,冊列土地所有權人因住所不明,地籍調查通知無法投遞,特此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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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府地測字第1070035071號
公告:公告106年度古崗村段、后湖村段等地籍圖重測,冊列土地所有權人因住所不明,地籍調查通知無法投遞,特此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79、80、81、82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案奉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106年1月23日測重字第1060000281號函核定辦理地籍圖重測,並經本府106年3月6日府地測字第1060017629號函通知實地指界辦理地籍調查。
二、本公告張貼於金門縣地政局公告欄及網站,冊列應受送達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至金門縣地政局測量科(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3號,電話:082-321177轉307)領取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即依土地法第46條之2規定逕行施測。
三、檢附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通知書公示送達土地所有權人清冊於後。
※1070503公告文(內容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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