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共有物分割登記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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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地政局地籍科標準作業程序
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
壹、5W1H
一、What ─ 什麼是共有物分割登記
土地或建物共有人為便於使用、收益、處分其應有部分,經全體共有人訂立分割移轉契約書或法院判決確定、訴訟上和解或調解或依土地法第34條之2經由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成立,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辦所有權分割移轉所為之登記。
二、Why ─ 為什麼要申請
共有土地為方便使用、收益、處分其應有部分,因此全體共有人訂定分割契約後應申辦登記,確定產權。
三、When ─ 何時申請
於分割契約訂定後,移轉所有權時。
四、Where ─ 在哪裡申請
金門縣地政局。
五、Where ─ 誰要來申請
全體共有人。
六、How ─ 如何辦理
申請共有物分割登記時,應檢具土地登記申請書及應附文件提出申請,收受申請後即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審核辦理。
貳、相關法令及規定
一、土地法
二、土地登記規則
三、平均地權條例
四、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五、農業發展條例
六、土地稅法
七、契稅條例
八、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
參、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及附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所有權分割移轉契約書
三、所有權狀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五、申請人印鑑證明
六、土地增值稅繳納或免納或不課徵證明文件(分割前後價值差額在一平方公尺公告現值以下者免附)
七、契稅繳納收據、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
八、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肆、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略
伍、名詞定義:略
陸、其他:略
柒、作業內容:
一、 流程圖:如後附。
二、 流程說明:如後附。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檔案格式 | 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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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地地籍06-表一(範例).doc | 68kb | 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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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地地籍06-表二.doc | 70kb | 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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