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

金門縣(地政局)受理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變更、註銷)登記申請標準作業程序

壹、目的:
        民眾購屋、投資理財、金融貸放或公部門舉辦各項土地開發、都市更新、徵收補償等均與不動產估價息息相關,為維護大眾權益,藉由作業流程之標準及精簡化,提供民眾多方位服務外,並使承辦業務有所依據,民眾權益有所保障。
 
貳、摘要:
        金門縣(地政局)受理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變更、註銷)登記申請標準作業程序之說明。
 
參、相關法令及規定:
        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領有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並具有實際從事估價業務達二年以上之估價經驗者(依據不動產估價經驗認定標準第三條規定),得申請發給開業證書執行業務;同法第六條規定,不動產估價師登記開業,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實際從事估價業務達二年以上之估價經驗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登記後,發給開業證書。
 
肆、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一、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申請書。(如附表)
二、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其影本。
三、實際從事不動產估價師業務達二年以上之估價經驗證明文件及其影本。
四、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五、本人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照片二張。
六、證書費用新台幣壹仟伍佰元匯票乙張。
七、其他證明文件。
 
伍、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
一、通知申請人領取開業證書函
二、郵寄核發開業證書函
三、開業登記名冊刊登政府公報
四、呈報內政部開業登記名冊
陸、名詞解釋:略。
 
柒、其他:
        核發證書作業期間為15個工作天。
 
捌、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檔案格式 更新日期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申請書.doc 58kb DOC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申請書.odt 15kb ODT
金門縣政府各局室處標準化文件審核表.doc 42kb DOC
金門縣政府各局室處標準化文件審核表.odt 15kb ODT
金門縣政府地政局標準作業程序審核表.doc 43kb DOC
金門縣政府地政局標準作業程序審核表.odt 9kb ODT
金門縣政府標準作業程序修改紀錄表.doc 36kb DOC
金門縣政府標準作業程序修改紀錄表.odt 8kb ODT
流程圖.doc 36kb DOC
流程圖.odt 12kb ODT
流程說明.doc 43kb DOC
流程說明.odt 12kb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