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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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1公告土地現值,合理反映地價動態─108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調整,於107年12月9日經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會議評定,微幅調升0.16%,依法於108年1月1日公告,本縣地王仍是金城鎮金信大樓所屬地價區段,每平方公尺97,500元,最低地價區段為金湖鎮東碇島,每平方公尺300元,作為當年期審核土地移轉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之依據。
1080102釐整地籍、健全土地管理,還地於民─有關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5項,對於非經有償徵收或價購等程序登記為公有,於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其地上已有建物或墳墓等足資證明其所有者,經確認屬實且無公用者讓售予民眾,受理期限截至108年1月9日止,共計受理1,789案。
1080115確認經界、釐整地籍─續辦107年度地籍圖重測地段計金寧鄉湖尾村段、下埔下段、埔邊村段、頂埔下段、湖下村段、東洲村段、山灶村段、東坑村段、嚨口村段、榜林村段、安岐村段、湖南村段、埔后村段、后盤村段、后沙村段、昔果山段、西山村段等17段,總筆數計3,453筆,面積約69.45公頃,藉由地籍調查程序,確認土地經界,杜絕糾紛,再利用精密儀器實施測繪,建構高精度地籍圖,並提供各界加值應用。
1080116推動跨境電商物流,奉行政院核准讓售市港段區段徵收區土地予中華郵政公司興建郵政辦公大樓─為帶動本縣金融及物流服務業發展,並促進地方經濟繁榮發展,本府循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規定,陳報奉行政院專案核准讓售土地(0.4760公頃)予台電公司,並於 108 年 1 月 16日核發土地產權移轉證明書。未來將規劃興建郵政辦公大樓,推動兩岸跨境物流及提升郵政服務品質,促進地方繁榮發展。
1080117公告烈嶼國中周邊地區第一期市地重劃土地分配成果─案經邀集重劃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召開座談會,釐清地主疑義並充分溝通,後本府依循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35條規定檢附應備圖冊並召開配地說明會,參酌土地所有權人所提意見予以修正後,完成土地分配成果及各項圖冊,並辦理公告。公告期間自108年12月18日起至108年1月17日止,共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