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地政局辦理土地自然增加或浮覆測量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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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地政局辦理土地自然增加或浮覆測量標準作業程序
壹、目的:為受理人民申請土地浮覆測量,以為產權登記之依據。
貳、摘要:金門縣地政局受理民眾申請土地浮覆測量之作業程序。
參、相關法令、規定、程序書、標準作業程序、參考資料:
一、土地法。
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三、辦理圖解法土地界址鑑定作業注意事項。
四、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
五、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之收費標準。
六、關於水道河川浮覆地及道路溝渠廢置地所有權歸屬處理原則。
七、為民服務工作手冊。
八、地籍資料電子處理系統規範。
肆、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一、土地複丈申請書(表一)。
二、土地所有權狀。
三、身分證明文件。
四、其他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伍、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
一、金門縣地政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定期通知書(表二)。
二、金門縣地政局土地複丈案件補正通知書(表三)。
三、金門縣地政局土地複丈案件駁回通知書(表四)。
四、金門縣地政局數值區複丈外業測量紀錄簿(表五)。
五、戶地測量光線法觀測手簿(表六)。
六、金門縣地政局複丈成果檢查記錄表(表七)。
七、金門縣地政局土地複丈圖及面積計算表(附件一)。
八、土地複丈參考圖(附件二)。
九、金門縣地政局土地複丈地籍調查表及土地面積計算表(附件三)。
十、金門縣地政局土地複丈成果圖(附件四)。
十一、金門縣地政局土地複丈結果通知書(附件五)。
十二、金門縣地政局跨課間移案連繫單(附件六)。
陸、名詞定義:
浮覆複丈:經辦理土地滅失登記後之坍沒土地,因天然或人工因素而部分或全部回復原狀,經原所有權人證明為其原有而申請回復其所有權登記之複丈,謂之浮覆複丈。
柒、其他:流程說明中的各項附件係為制式文件,請向金門縣地政局索取。
捌、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