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地政局辦理未登記建物因納稅需要申請勘測之測量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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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地政局辦理未登記建物因納稅需要申請勘測之測量標準作業程序
壹、目的:為申辦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未登記建物之測量,以為自用住宅課稅依據。
貳、摘要:金門縣地政局受理未登記建物因納稅需要申請勘測之測量標準作業程序。
参、相關法令、規定、程序書、標準作業程序、參考資料:
一、土地法。
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三、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
四、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之收費標準。
五、為民服務工作手冊。
六、地籍資料電子處理系統規範。
肆、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一、建物測量申請書(表一)。
二、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謄本。(可免檢附)
三、房屋稅稅籍證明。
四、身分證明文件。
伍、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
一、金門縣地政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定期通知書(表二)。
二、金門縣地政局建物測量案件補正通知書(表三)。
三、金門縣地政局建物測量案件駁回通知書(表四)。
四、戶地測量光線法觀測手簿(表五)。
五、金門縣地政局檢測紀錄表(表六)。
六、金門縣地政局建物測量圖(附件一)。
七、金門縣地政局建物測量成果圖(附件二)。
陸、名詞解釋:略。
柒、其他:流程說明中的各項附件係為制式文件,請向金門縣地政局索取。
捌、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