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健全地籍管理 透過地籍清理解決歷史遺留產權問題

活動日期
114年12月10日
活動地點
地政局地下會議室

於114年12月10日辦理114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第2次開標,本次計有3筆土地因無人投標而宣布流標,後續依規定囑託登記為國有,原權利人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仍得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發還原權利範圍土地;透過地籍清理程序解決歷史遺留產權問題,在落實地籍明確化之同時,亦依法保障民眾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