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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613048229號 
訂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
附「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部長 葉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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