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區土地返還申請期限即將於109年6月11日屆滿,請鄉親把握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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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建設條例第9 條之3 規定受理申請雷區土地返還即將於109 年6 月11日屆滿,地政局籲請鄉親把握申請時效,於期限內受理之案件如未能即時處理完成者,仍屬有效案件繼續辦理,請鄉親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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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新聞稿(雷區土地).pdf | 84kb | ||
9-3條懶人包3-2.tif | 953kb | t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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