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金門縣地政局公告:公告本縣金城鎮金門城測、古崗村測、珠山村測、歐厝村測、泗湖村測、前山前測、吳厝村測、庵前村測段及金寧鄉上后垵測、后湖村測、下后垵測段於辦竣地籍圖重測後之未登記土地受理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金門縣地政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
發文字號:地籍字第1080000027號
附件:清冊

主旨:公告本縣金城鎮金門城測、古崗村測、珠山村測、歐厝村測、泗湖村測、前山前測、吳厝村測、庵前村測段及金寧鄉上后垵測、后湖村測、下后垵測段於辦竣地籍圖重測後之未登記土地受理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依據:
一、內政部78年1月31日台(78)內地字第662991號函。
二、金門縣未登記土地辦理測量登記作業自治條例第3條。
公告事項:
一、土地標示:詳附公告清冊。
二、公告期間:期限二個月,自民國108年1月2日至民國108年3月2日止,逾期未申請或經駁回申者,視為無主土地依法辦理無主土地公告代管一年,期滿無人申請,即依法登記為國有。
三、公告處所:本局公告欄及本縣各鄉鎮公所及金城鎮、金寧鄉各村里辦公處、金門華僑協會。
四、旨揭土地原權利人或占有人得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辦理:
(一)申請書。
(二)登記原因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1.自然人應檢附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2.法人應出具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代表人資格證明。
(四)其他法令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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