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全地籍管理 透過地籍清理解決歷史遺留產權問題 發佈日期:115-01-05 資料來源:地籍資訊科 點閱次數:1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活動日期 114年12月10日 活動地點 地政局地下會議室 於114年12月10日辦理114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第2次開標,本次計有3筆土地因無人投標而宣布流標,後續依規定囑託登記為國有,原權利人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仍得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發還原權利範圍土地;透過地籍清理程序解決歷史遺留產權問題,在落實地籍明確化之同時,亦依法保障民眾財產權益。 編排日期(11412月)_page-0005.jpg 編排日期(11412月)_page-0006.jpg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