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地政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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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貳、職稱名額:
一、職稱:約僱人員(上開人員僱用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惟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其僅限正取人員未報到時遞補)。
參、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大學以上畢業。
三、地政、法律、都市計畫及測量等相關科系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協辦理地價、不動產交易業務。
二、協辦地籍登記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於112年11月13日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送達。
二、報名地點:本局人事室(地址: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3號)。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掛號郵寄報名,須於11月13日前送達本局。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一)畢業證書影本
(二)服務證明
(三)國民身份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四)其他相關文件:退伍令(無則免附)
柒、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一、學歷20分
(一)專科畢業16分。
(二)大學畢業18分
(三).研究所畢業20分。
二、面試:佔總分80分。
捌、甄試日期、地點:
一、面試日期:112年11月14日下午4時30分。
二、面試地點:金門縣地政局地下室會議室(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3號)。
玖、錄取標準:
一、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優劣作為排序。
二、總成績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拾、核薪標準:
依「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僱用,每月支薪新臺幣38,324元,另享有勞(健)保及提撥離職儲金。
拾壹、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拾貳、聯絡電話:(082)321177分機63113洽陳先生。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檔案格式 | 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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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地政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公告及報名履歷表.pdf | 1057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