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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雨遮、屋簷登記但不計價」措施並未改變

2011-10-03

發佈單位:地政局

 

內政部為回應監察院糾正建物虛坪灌水,損及消費者權益一案,自100年5月1日起實施「雨遮、屋簷登記但不計價」措施,納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要求積極查核建商所提供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均應載明屋簷、雨遮不計價之條款。聯合報100年10月3日刊載「內政部翻盤 雨遮、屋簷不納登記」一事,事實係內政部為解決當前土地登記問題,於99年7月委託建業法律事務所「研訂不動產登記法」所提之研究報告,該研究所研提之不動產登記法草案僅提供內政部未來立法時參考,未來立法仍須邀集專家學者、相關行政機關研商討論,以獲得共識,故目前仍依現行法規規定維持「雨遮、屋簷登記但不計價」措施,上開報載內容有誤,特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