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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業經內政部修正發布,自112年5月1日起實行。

「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12年1月13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011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2年5月1日起實行。

 

檢附發布修正條文及修正後收費標準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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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pdf 234kb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