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海峽、地政好厝邊」─ 金門縣與新北市跨域合作7月16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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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4
發佈單位:地政局
「深化為民服務、讓民眾感動」是李沃士縣長推動縣政最高的服務宗旨,也是金門縣地政局積極推動的工作重點。地政是第一線服務民眾的單位,有鑑於旅台鄉親辦理土地事宜,皆需往返台灣和金門、或委由合法地政士辦理,必須付出相當的時間和金錢成本,經金門縣地政局激發創新思維、突破服務困境,研擬「跨越海峽、地政好厝邊」便民服務計畫,積極協調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跨域合作,初期以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為合作單位,互相協助辦理申請案件送件人核對身份及檢核必備證明文件,輔以郵遞方式,節省民眾往返台灣和金門交通時間和金錢成本,以跨域合作解決民眾的不便。本案經6月25日由李沃士縣長率領相關人員拜會新北市朱立倫市長協調合作議題,獲致正面回應並同意協助辦理。執行細節經金門縣地政局和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相關人員做最後討論和確認,將於7月16日正式開始施行。
金門縣地政局林德恭局長對此項新服務措施作出以下說明,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民眾申請土地相關事宜,必須親臨土地所在地之縣市地政單位辦理,而本縣位處離島,旅居台灣鄉親或本縣於台灣置產民眾辦理土地相關事宜,非常不方便,不是要親自飛機往返、不然就必須委託地政士辦理,此一跨域合作機制推動後,例如旅居新北市鄉親欲辦理在金土地權利書狀補發事宜,即可檢附登記申請書及原因證明文件,由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服務櫃檯人員代為審核送件人之身份、檢核應備證明文件,以郵寄方式將申請案寄至金門縣地政局辦理,辦理完成後金門縣地政局人員直接利用郵寄到家服務、將土地權利書狀及相關文件寄給民眾;同樣的,若金門鄉親於新北市置有不動產,與金門當地金融機構辦理抵押借款,可於簽訂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後,檢附登記申請書及原因證明文件,由金門縣地政局審核送件人身份,將申請案郵寄至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辦理,辦理完成後,同樣利用郵寄到家服務、將他項權利證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寄給當事人。如此一來,可免除民眾飛機往返,更可為民眾節省相當可觀的時間及金錢成本。
林德恭局長進一步指出,經過評估每年旅居新北市鄉親返回金門辦理土地相關事宜約計85件,如果再加上鄰近的台北市及桃園縣鄉親、一年約有150件。另外本縣民眾在台灣置產辦理抵押權設定案件一年大約有35件,其中以不動產坐落於新北市者計15件為最多。此一創新服務機制,將可提供旅台鄉親及本縣民眾實質上的服務,因為目前尚處試辦階段,辦理範圍僅限土地及建物登記坐落於金門縣和新北市,初期與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為合作單位,並將於試辦理六個月後,如經檢討成效良好,再行研議是否全面擴及新北市其他9個地政事務所,或與其他縣市政府合作辦理。
「跨越海峽、地政好厝邊」便民服務措施為全國首創,解決台金之間交通不方便的問題,彰顯政府一體施政效能,提昇地政業務為民服務滿意度。林德恭局長呼籲旅台鄉親,多多利用此一便民服務機制,並且隨時提供改進的意見,地政工作將繼續在服務的廣度和深度加強,深切滿足民眾的需求與期待,隨時檢討,隨時改善,隨時提昇便民服務績效。若鄉親對於此一服務機制有任何問題,請電話金門縣地政局082-321177分機114、或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02-22470101分機15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