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構查詢平台」 發佈日期:107-04-27 資料來源: 點閱次數:2460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推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為了解決私權糾紛,除了向法院提起訴訟外,司法院啟用並推廣「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構查詢平台」,可以到法院以外的紛爭解決機構請求以「調解」或「仲裁」等方式解決私權糾紛。 相關連結:http://www.judicial.gov.tw/adr/adr.html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